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毒品三合一毛发检测试剂盒(胶体金法)

毒品三合一毛发检测试剂盒(胶体金法)

定性检测人体毛发中的吗啡、甲基安非他明和氯胺酮及其代谢物,用于公安系统对吸毒人员的初筛检测。

产品详情

1、 检测试剂方法:胶体金免疫层析法;
2、检测品种:可从以下17项品种中组合成3联卡,每人份单独铝箔袋包装,铝箔袋中含检测卡和5ml研磨管,研磨管中配备含研磨珠的稀释液;
3、试剂卡膜条宽度:3.0mm±0.1mm;
4、检测试剂卡液体移行速度:不低于20mm/min;
5、吗啡毛发检测试剂盒毒品检出限:应为 10ng/ml; 
6、甲基安非他明毛发检测试剂盒毒品检出限:应为 10ng/ml;
7、氯胺酮毛发检测试剂盒毒品检出限:应为 40ng/ml;
8、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毛发检测试剂盒毒品检出限:应为 40ng/ml;
9、大麻毛发检测试剂盒毒品检出限:应为 20ng/ml;
10、合成大麻素(K2)毛发检测试剂盒毒品检出限:应为 20ng/ml;
11、合成大麻素(K3 AB-PINACA)毛发检测试剂盒毒品检出限:应为 20ng/ml;
12、合成大麻素(UR-144)毛发检测试剂盒毒品检出限:应为 20ng/ml;
13、可卡因毛发检测试剂盒毒品检出限:应为 50ng/ml;
14、曲马多毛发检测试剂盒毒品检出限:应为 50ng/ml;
15、咖啡因毛发检测试剂盒毒品检出限:应为 4μg/ml;
16、羟二氢可待因酮毛发检测试剂盒毒品检出限:应为 25ng/ml;
17、芬太尼毛发检测试剂盒毒品检出限:应为 50ng/ml;
18、苯二氮卓毛发检测试剂盒毒品检出限:应为 100ng/ml;
19、甲卡西酮毛发检测试剂盒毒品检出限:应为 200ng/ml;
20、氟胺酮毛发检测试剂盒毒品检出限:应为 500ng/ml;
21、依托咪酯毛发检测试剂盒毒品检出限:应为200ng/ml
22、甲基安非他明试剂卡干扰与交叉:与维生素C片、布洛芬、对乙酰氨基酚、维生素B2、茶苯海明、阿司匹林、氨茶碱、咖啡因、黄连素、雷尼替丁、吗啡、氯胺酮不存在干扰交叉;
23、吗啡、羟二氢可待因酮试剂卡干扰与交叉:与维生素C片、布洛芬、对乙酰氨基酚、维生素B2、茶苯海明、阿司匹林、氨茶碱、咖啡因、黄连素、雷尼替丁、甲基安非他明、氯胺酮、伪麻黄碱、麻黄碱不存在干扰交叉;
24、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、甲卡西酮试剂卡干扰与交叉:与维生素C片、布洛芬、对乙酰氨基酚、维生素B2、茶苯海明、阿司匹林、氨茶碱、咖啡因、黄连素、雷尼替丁、吗啡、氯胺酮、伪麻黄碱不存在干扰交叉;
25、氯胺酮试剂卡干扰与交叉:与维生素C片、布洛芬、对乙酰氨基酚、维生素B2、茶苯海明、阿司匹林、氨茶碱、咖啡因、黄连素、雷尼替丁、吗啡、甲基安非他明、伪麻黄碱、麻黄碱不存在干扰交叉;
26、大麻试剂卡干扰与交叉:与维生素C片、布洛芬、对乙酰氨基酚、维生素B2、茶苯海明、阿司匹林、氨茶碱、咖啡因、黄连素、雷尼替丁、吗啡、氯胺酮、伪麻黄碱、麻黄碱不存在干扰交叉;
27、合成大麻素(K2)、合成大麻素(K3 AB-PINACA)、合成大麻素(UR-144)、可卡因、曲马多、试剂卡干扰与交叉:与维生素C片、布洛芬、对乙酰氨基酚、维生素B2、茶苯海明、阿司匹林、氨茶碱、咖啡因、黄连素、雷尼替丁、甲基安非他明、吗啡、氯胺酮、伪麻黄碱、麻黄碱不存在干扰交叉;
28、咖啡因试剂卡干扰与交叉:与维生素C片、布洛芬、对乙酰氨基酚、维生素B2、茶苯海明、阿司匹林、氨茶碱、黄连素、雷尼替丁、甲基安非他明、吗啡、氯胺酮、伪麻黄碱、麻黄碱不存在干扰交叉;
29、芬太尼、苯二氮卓试剂卡干扰与交叉:与维生素C片、布洛芬、对乙酰氨基酚、维生素B2、阿司匹林、氨茶碱、咖啡因、黄连素、雷尼替丁、甲基安非他明、吗啡、氯胺酮、伪麻黄碱、麻黄碱不存在干扰交叉;
30、氟胺酮试剂卡干扰与交叉:与维生素C片、布洛芬、对乙酰氨基酚、维生素B2、茶苯海明、阿司匹林、氨茶碱、咖啡因、黄连素、雷尼替丁、吗啡、伪麻黄碱不存在干扰交叉;

注意事项

1、本试纸卡仅用于一次性体外初筛检测,同一试纸卡不得重复使用。
2、本产品适用于测试人毛发样本,其他标本可能会得出错误结果。
3、操作上的失误、毛发中存在的干扰物质、不洁净毛发均可能导致错误结果。
4、每一毛发样本均应使用新的采集工具、收集容器和加样吸管以避免受到交叉污染。
5、过多或过少的样本量都有可能导致结果出现偏差。
6、大量标本进行试验时,请作好标记,以免混淆。
7、实验环境应避风、避免在过高温度、过高湿度或过于干燥的环境中进行实验。
8、切忌冷冻或在已过有效期后使用,内包装破损请勿使用。
9、本产品仅供公安系统对吸毒人员初筛检测,不用于家庭检测,不用于临床诊断或治疗、医疗机构、工作场所进行样本检测。